來源:中國合成樹脂網(wǎng) 2023-06-28 15:23:29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檔案是中國合成樹脂協(xié)會(以下簡稱“本會”)歷史延革和工作情況的真實 記錄,是本會管理工作的基礎和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。為規(guī)范本會檔案管理工作,根 據(jù)本會的實際情況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本會檔案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:貫徹執(zhí)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規(guī) 章,及時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好本會檔案,維護本會檔案的完整與安全。
第三條 本會檔案的管理工作(包括檔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、歸檔、保管、利 用、移交、銷毀和安全)由本會秘書處負責。
第二章 歸檔范圍 第四條 為了完整和系統(tǒng)地保存本會紙質、電子、照片、圖表、音像等各種載體 檔案,凡屬于本會活動、具有考查利用價值的,均屬歸檔范圍:
(一)本會及分支機構成立、變更、注銷、章程修訂及其核準、本會領導機構、理 事會人員信息檔案等社會團體登記文件、材料、社團年檢報告。
(二)本會中長期活動規(guī)劃、年度工作計劃、年度工作總結。本會分支機構的工作 計劃、活動開展情況等文件、材料。
(三)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文件、常務理事會會議文件、影像材料。
(四)全國討論會交流材料、各種研討會紀要、影像資料。
(五)本會和分支機構主辦的公開發(fā)行的會刊、內(nèi)部刊物、文選匯編。
(六)本會主持舉辦的研究成果文件、選票;本會舉行的年度課題招標文件、申請 書、選票、課題成果;本會組織開展的研究課題文件、課題報告、評比選票。
(七)本會開展業(yè)務培訓活動的相關材料。
(八)會計師事務所對本會所做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;本會財務部門會計資料,包 括銀行、現(xiàn)金日記賬、分類賬和會計憑證;本會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委托書、協(xié)議、合 同。
(九)需要本會貫徹執(zhí)行的國家和有關部委頒布的條例、規(guī)定、通知等文件。
(十)本會上報民政部的文件、報表、材料;本會上報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的簽 報;本會下發(fā)的各種文件材料的簽發(fā)稿、印制稿及重要文件的領導修改稿。
(十一)本會制定的工作制度、辦法等材料。
(十二)本會財產(chǎn)、檔案等的交接憑證、清冊。
(十三)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。 第五條 本會檔案管理人員的職責:保證本會及分支機構的原始資料完整、安 全、保密和使用方便。 第六條 本會實行檔案登記管理制度,定期對有關文件、材料進行整理、編目和 歸檔。每年將檔案按時間順序裝訂,貼好標識后分類分別歸檔保存。
第七條 任何要使用本會檔案的人員,均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(xù)。本會檔案原則上 僅供本會工作人員查看。外單位人員需要查閱檔案時,須經(jīng)本會秘書處負責人批準后 方可查閱。 第八條 本會檔案主要為本會服務,原則上不外借。如外單位確需外借本會檔案 時,須憑單位介紹信,經(jīng)本會秘書處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外借,并在約定期限內(nèi)歸還。 第九條 任何查閱人員,必須保證檔案的完整性,嚴禁涂改。未經(jīng)允許,不得拍 照、復印、抄錄。在查閱檔案過程中,如有任何損失,將按情節(jié)輕重程度追究當事人責任。
第三章 附則 第十條 本辦法經(jīng)六屆九次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。
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本會秘書處負責解釋。
中國合成樹脂協(xié)會
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